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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使用和保护告知事项

 

富达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以下称作“本公司”)依据有关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

特定目的和使用

1. 搜集的目的
  • 从事本公司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所规定的或本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经营活动。
  • 依法律法规规定及金融监管需要、依法定义务、依经协议约定等方式,进行个人信息的搜集、处理和使用。
  • 从事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进行个人信息的搜集、处理和使用。
2. 搜集个人信息的类别
  •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信息、护照信息、婚姻、家庭、教育、职业、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及通信地址)、账户信息、信用资料、投资资料、财务资料及后续其他为了本公司经营活动之目的所需搜集的个人资料。

  • 其他在本公司提供或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产品的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

3. 个人信息利用的期限、对象、地区及方式
  • 期限:个人信息搜集之特定目的存续期限、依相关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的保存期限或本公司因执行业务所必须的保存期限。

  • 对象: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母公司、关联企业、服务供应商或个人、业务中与本公司往来的其他公司,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获得个人资料的机构和公司等。

  • 地区:上述对象的中国境内外的机构及公司所在地。

  •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书信、电子传输等方式,将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外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提供、转移或传输给中国境内外的上述对象。

4. 您就本公司保有您的个人信息行使下列权利:
  • 经合理解释,向本公司请求修改或更正。
5. 您不提供个人资料所致权利和利益的影响
  • 您有权选择是否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但您若拒绝提供相关个人信息,本公司将可能无法进行有关业务操作,致无法提供您所要求的相关服务。

特定目的外的利用

  • 特定目的外的其他利用目的
    将您的个人资料,基于本公司业务开展之目的,提供予本公司的母公司、关联企业、服务供应商或个人、业务中与本公司往来的其他公司,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获得个人资料的机构和公司等。
  • 个人资料的利用范围
    利用范围与上述特定目的之利用范围相同。
  • 如您拒绝提供个人信息为特定目的外的利用,本公司将可能无法进行有关业务操作,致无法提供您所要求的相关服务。